在列舉了國字標準字體的一些問題之後,我們在這裡再做個整理和討論。
一、國字標準字體執著於迎合小篆的寫法與《說文》的解釋,雖然這代表對考證所下的工夫,但有些規定過於脫離現實,而違背楷書通行字形。畢竟楷書是楷書,小篆是小篆,各有不同的結構和審美觀,《說文》的解釋也並非完全正確。況且從小篆到隸楷的演變本來就是一連串的筆畫合併與簡省,有人認為小篆要演變成「廿一黃」才是正確的,但根據隸變的演變方式,演變成「草頭黃」亦無不合理之處。事實上,傳統的隸書與楷書中早已充滿著與小篆不合的筆畫,許多小篆中有分別的部件到了隸楷也都合併了,這從《篆法皕韻歌訣》的「奉奏春秦泰,篆來首不侔」等語句可以了解。照國字標準字體的做法,整套楷書恐怕都要重新改寫了。
二、在標準宋體的部份,如我們曾經說過的,制定者對於宋體了解不夠,而且強制手寫體的細節都要移植到印刷體上,因而影響了宋體的設計與美感。就連教育部的官方文件裡都提到,這套標準字型「在美觀程度上仍有許多可以再努力的地方」,而且還需要「聘請專家,集思廣益作不斷的調整與修飾」。既然如此,實在不必急著公告印刷體標準字型,而且就如我們所提過的,制定印刷體標準的必要性是值得商榷的。電腦上的新細明體改採官方標準宋體,即讓有些人認為字形「變醜」,相關單位恐怕要聽聽這方面的意見。
三、國字標準字體嚴格區分在小篆中有區別的部件,但有些做法似乎並不一致而令人疑惑。例如「月」字旁與「肉」字旁在楷書中已經合流,都寫做「月」,而國字標準字體則是特別規定代表「肉」字的「月」要將中間兩橫寫成點與挑(見右圖),以示區別(這種做法也有討論空間)。然而,「朝」、「服」等字的「月」字旁其實也不是「月亮」的「月」,而是「舟」字,古代印刷體有將中間兩橫寫為兩點的,以便與「月」保持區別,但是國字標準字體卻完全不區分「舟」字旁與「月」字旁。
那麼,我們應該怎麼看待這套標準字體呢?我們當然可以評斷某種寫法是否合乎「標準」,因為「國字標準字體」確實是目前官方公告的標準,這是客觀的描述。只是「標準」和「正確」未必等同,除了一時的標準之外,整個書法史更有它的意義,如果只以一時的官方標準來對某個字下「對」、「錯」的評斷,恐怕是未盡周全的。
對於目前標準字體所產生的混亂與困擾,也許有人認為標準字體只要推行一段較長的時間,自然能達到統一,但是古代的帖碑與印刷品都會持續流傳下來,尤其歷代書法名家作品仍會成為眾人效法的對象,因此爭議恐怕不會輕易休止。
另外,教育部提供標準宋體等印刷字型供大眾使用,而且變成了 Windows 上的新細明體更新套件,但既然官方都承認這套字型在美觀上不盡完美,字體廠商應可以本身的字型設計專業來做調整,而沒有必要照單全收才是。
我們還是要肯定標準字體制定者的用心,但也認為這套字體有全面重新檢討的必要。
我小時候在學校(香港),「肉」旁之「類月字形」裏面仍是「冫」(冰)字形,以便與「月」(日月的月)旁區分。舟旁(如「勝」:兩點)只有聽完林佐翰的《每一日字》電視節目(香港)才注意到。
另外值得注意,字下半或左下角的「類月字形」,如膏(肉:點挑)、「青」(丹:豎橫)、「前」(舟:兩點),等,其左筆傳統印刷字(宋體)和手寫字(楷體)都是豎筆非撇筆,寫成撇筆反而困難。